一、语文积累与综合运用 (35分)
1.默写诗文中的名句。(10分)
(1)补写出下列名句中的上句或下句。(任选其中6句)
①过尽千帆皆不是, 。 (温庭筠《望江南》)
②四面边声连角起,千嶂里, 。 (范仲淹《渔家傲秋思》)
③ ,西北望,射天狼。 (苏轼《江城子密州出猎》)
④ ,日高人渴漫思茶。 (苏轼《浣溪沙》)
⑤ ,载不动许多愁。 (李清照《武陵春》)
⑥帘卷西风, 。 (李清照《醉花阴》)
⑦ ?悠悠。不尽长江滚滚流。 (辛弃疾《南乡子》)
⑧了却君王天下事, 。 (辛弃疾《破阵子》)
(2)默写李贺《雁门太守行》的后四句。
2.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(1)-(4)题。 (9分)
翠绿的春天,小草méng发,百花盛开,美丽的自然( )出生机与朝气;火红的夏天,娇阳似火,万物生长,热烈的自然( )出活力和激情;金黄的秋天,天高云淡,果熟稻香,成熟的自然( )着自豪与荣光;洁白的冬天,水瘦山寒,玉树qióng枝,沉默的自然( )着希望与梦想。
(1)给加点字注音,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汉字。
méng( )发 绽( )放 玉树qióng ( )枝
(2) 文中有错别字的一个词是“ ”,这个词的正确写法是“ ”。
(3) 依次填入括号内的词语,正确的一项是( )。
A、勃发 绽放 收获 孕育 B、绽放 勃发 孕育 收获
C、孕育 勃发 绽放 收获 D、收获 绽放 勃发 孕育
(4) 根据文意,在横线处补写一个总领性的句子。
3.运用课外阅读积累的知识,完成(1)-(2)题。 (4分)
(1)《西游记》被鲁迅称为“ ”,其第四回回目是“官封 心何足,名注齐天意未宁”。
(2) 《西游记》中孙悟空曾被封为齐天大圣,猪八戒本是天上的 ,沙僧做过天上的 ,后来他们都做了唐僧的徒弟,随唐僧西天取经。
4.班级开展“读经典”综合实践活动。活动中有一些问题,请你参与解决。 (12分)
(1)请你使用比喻或对偶的修辞手法,拟写一则宣传语。
(2)陈星为活动写了一段开场白,下面是其中的一部分。
在很大程度上,人类精神文明的成果是以书籍的形式保存的。[A]真正的读者就是通过读书来最大限度地享用这些成果。[B]而一个人能否成为一个真正的读者,关键在于他在青少年时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。
①[A]句有语病,可做修改:
②[B]句有语病,可在“ ”后加上“ ”。
(3)李宁在活动中根据有关资料制作了两张图表。请用一句话概括两图表所反映的主要信息。
二、阅 读 (55分)
阅读下面的文字,分别回答问题。
[一] 唯有宽容好读书(21分)
眉间尺
①在人类文明史上,除了极其疯狂的个别年代,似乎没有反对读书的。读书,发自内心快乐地去做,才真正有所长进,也才能持之以恒。不过,也总有些人好为人师,开出一份接一份博通中西、长而又长的书单,让人退避三舍,不战而屈人读书之心;又总有些人喜欢当警察,给这个打叉那个画勾。当然,导师和警察都是我们这个社会不可或缺的,但在读书的问题上,我们唯一需要也真正需要的,其实是宽容。
②陶渊明说他自己“好读书,不求甚解;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。”杨万里诗曰:不是老夫朝不食,半山绝句当早餐。足见读书之乐。而此种乐趣之获得,首先需要的是宽容轻松的阅读环境,设若陶渊明或杨万里依照某人划定的书单读书,读完又必须交出一份笔记来,恐怕就不会留下读书忘食的美谈了。
③读书需要宽容,原因在于经典需要时间来沉淀,也唯有时间可以判断。每个爱读书的少年,恐怕都有被老师没收书的经历。早在十年前,金庸已进入了中学语文课本,但在我少年时,金庸却还盘踞在老师的坏书黑名单上。纵然狡诈如我撕下语文课本封面给“射雕”当人皮面具,火眼金睛的语文老师仍能一眼望穿躲在里面的东邪西毒,并将其一举擒获,锁入办公桌的抽屉之中。我的语文老师最爱读、最痴迷的是《红楼梦》,据说读过所有的版本,书中的诗词楹联倒背如流。后来,我发现曹雪芹和金庸一样,一度也是禁 书榜上的洪水猛兽。再后来,看到专家们面红耳赤地争论“网络小说是不是文学”“流行歌曲是不是音乐”之类话题,我总会想起那些被老师没收的金庸小说。
④读书的宽容,还来自强大的内心。正如近代学者江绍原所言,名人开出的所谓“必读书”,其实不过是他们自己喜欢读的书罢了。无怪乎陈寅恪有“读书不肯为人忙”的名句。确实,读书最好是遵从内心的呼唤,无聊之时,随便翻翻,乘兴而读,兴尽而罢,硬要把靖哥哥和蓉儿与宝哥哥和林妹妹分出一个高下,难免落入关公战秦琼的境地。以我的阅读经验而论,跟随灵光一现的念头找书来读,给人的益处反而极大;那些皱着眉头吞下去的“维生素片”,却大多不能滋补读者身心。这大概也合乎“古之学者为己”的古训吧。
⑤当然,读书的宽容内在的意义,远不止于此。比如,现在科技发达,电子书、有声读物等应运而生,有人仍喜欢纸质书的质感,或享受一目十行的快感,这本无可厚非,但若以能读纸质书而洋洋自得,甚至以为这就比读电子书或听有声书者高出一头,则大可不必。要知道,当年也有人觉得读竖排书便高深,读横排书便low得很,但终被证明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抬身价。
⑥说得远一些,读书的宽容,更见诸和读书有关的那些政策设计。譬如,与其动用公帑去扶持所谓“二十四小时”书店,倒不如多盖几家社区图书馆,让书在人们的生活中真正触手可及。与其大声疾呼人们在地铁里读书看报,远不如想点真招,让早高峰的地铁乘客免于挤成画片的命运来得更有意义。毕竟,对大多数人而言,读书在今天还是身心饱暖、心情安逸之后才可能享受的轻奢品。如果承认这一点,那么,倡导全民读书,其前提依然是免于物质的匮乏和思想的禁锢。 (选自《科技日报》,有改动)
5.文章第②段以陶渊明和杨万里的 ,证明 这一观点。(3分)
6.看到专家们面红耳赤地争论“网络小说是不是文学”“流行歌曲是不是音乐”之类话题,“我”为什么会想起那些被老师没收的金庸小说?(4分)
7.第④段划线句中“维生素片”指什么?“皱着眉头吞下去”是什么意思?这样写有什么好处?(6分)
8.第⑥段中加点词语“这一点”具体指代文中哪一句话?(2分)
9.文中的“宽容”有哪些含义?(6分)
[二] 两个乞丐(19分)
季羡林
①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70多年,但是两个乞丐的影像总还生动地储存在我的记忆里,时间越久,越显得明晰。我说不出理由。
②那时我正上小学。在上学的路上,有时候会碰到一个老乞丐,是个老头,头发胡子全雪样的白,蓬蓬松松。他双目失明,好像无法找到施者的大门,没有法子,只有亮开嗓子,在长街上哀号。
③像这样的乞丐,当年到处都有。最初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。可是久而久之,我对他注意了。我说不出理由。他那种动人心魄的哀号声,同嘈杂的市声搅混在一起,在车水马龙中,嘹亮清澈,使得上面的天空、下面的大地都在颤动,唤来的是几个小制钱和半块窝窝头。我内心里对他油然起了一点同情之心。到了后来,我竟自己忍住饥饿,把每天从家里拿到的买早点用的几个小制钱,统统递到他的手里,才心安理得。虽然饿着肚子,也觉得其乐无穷了。最终得到的是极大的欣慰。他从我的手里接过那几个还带着我的体温的小制钱时,难道不会感到极大的欣慰,觉得人世间还有那么一点温暖吗?
④这样大概过了没有几年,我忽然听不到他的'哀叫声了。我放学以后,手里仍然捏着几个沾满了手汗的制钱,沿着他常走动的那几条街巷,瞪大了眼睛看,伸长了耳朵听。然而,既不闻声,也不见人。这老乞丐却哪里去了呢?好些天,我心神不安。从此这个老乞丐就从我眼里消逝,永远永远消逝了。
⑤差不多在同时,我又遇到了另一个老乞丐,仅有一点不同之处:这是一个老太婆。她也是双目失明,不知为什么,她能找到施者的家门。我第一次见到她,就是在我家的二门外面。也许是因为她到我们家来,从不会空手离开,她对我们家产生了感情,所以,隔上一段时间,她总是会来一次的。我们成了熟人。
⑥据她自己说,她住在南圩子门外乱葬岗子上的一个破坟洞里。里面是否还有棺材,她没有说。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,我今天回想起来,都觉得有点毛骨悚然。
⑦不知道为什么,她竟然还有闲情逸致来种扁豆。她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扁豆种子,就栽在坟洞外面的空地上,不时浇点水。到了夏天,扁豆就开花结果。这个老乞丐把扁豆摘下来,装到一个破竹筐子里,拄上了拐棍,摸摸索索来到我家二门外面,照例喊上几声。我连忙赶出来,看到扁豆,碧绿如翡翠,新鲜似带露,我一时吃惊得说不出话来。我当时还不到10岁,我不会想象,这个老婆子怎样在什么都看不到的情况下,刨土、下种、浇水、采摘。只觉得这件事颇有点不寻常而已。
⑧扁豆并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,然而从老乞丐手中接过来的扁豆便非常非常不寻常了。这一点我当时朦朦胧胧似乎感觉到了,这扁豆的滋味也随之大变。在我一生中,在那以前我从没有吃过那样好吃的扁豆,在那以后也从未有过。我于是真正喜欢上了这一个老年的乞丐。
⑨然而好景不长,这样也没有过上几年。有一年夏天,正是扁豆开花结果的时候,我天天盼望在二门外面看到那个头发蓬乱鹑衣百结的老乞丐。然而却是天天失望,我又是好几天心神不宁。从此这个老太婆同上面说的那个老头子一样,在我眼前消逝了,永远永远消逝了。
⑩我现在已经走到了快让别人回忆自己的时候了,这两个老丐却一直保留在我的记忆中。我说不出理由。 (选自《真话能走多远》,有删改)
10.文章第①段有什么作用?(3分)
11.补全作者对老头子乞丐情感态度的变化过程。(4分)
没有注意—— —— —— ——
12.从语言运用的角度,指出文中第③段划线部分的表达效果。(4分)
13.文章第⑧段为什么说扁豆的滋味大变,那样好吃?(4分)
14.对于两个乞丐一直保留在自己的记忆中,作者在文章首尾都说“我说不出理由”。请结合文章内容,谈谈两个乞丐能一直保留在作者记忆中的原因。(4分)
[三] (15分)
[甲]舜发于畎亩之中,傅说举于版筑之间,胶鬲举于鱼盐之中,管夷吾举于士,孙叔敖举于海,百里奚举于市,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性,曾益其所不能。
人恒过然后能改,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,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。入则无法家拂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恒亡,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。
[乙]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15.解释下列加点词在文中的意思。(5分)
(1) 行拂乱其所为 拂: (2) 衡于虑 衡:
(3) 万钟于我何加焉 加: (4)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:
(5) 是亦不可以已乎 已:
16.翻译下列句子。(4分)
(1)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。 (2) 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17.甲、乙两文中划线的句子分别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?(2分)
18.甲文中的“安乐”和乙文中“失其本心”的行为在文中具体指什么?(分别用原文语句回答)(4分)
三、写 作(55分)
19.以“ 如此美丽”为题,写一篇文章。(55分)
提示与要求
(1) 请你从“诚信”“宽容”“阅读”“助人”四个词语中选择一个,把题目补充完整。
(2) 可以大胆选择你最能驾驭的文体进行写作。
(3) 文中不要出现真实的地名、校名、人名等,否则会被扣分。
(4) 抄袭是一种不良行为,相信你不会照搬别人的文章,否则会影响你的成绩。
(5) 考虑到内容的充实,文章不要少于600字。
在学习古文的时候,我们往往要去理解它的意思,以及去了解它传达的情感。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及翻译”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孟子曰:“鱼,我所欲也,熊掌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亦我所欲也,义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,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。万钟于我何加焉?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向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向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,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”
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翻译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。
一碗饭,一碗汤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吃就会饿死。可是轻蔑地、呵叱着给别人吃,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;用脚踢着(或踩过)给别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
(可是有的人)见了“万钟”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。这样的优厚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,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先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;先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;先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。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。
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赏析《鱼我所欲也》选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:义重于生,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。
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,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,这就是义;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。
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:鱼是我想得到的,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;生命是我所珍爱的,义也是我所珍爱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。孟子把生命比作鱼,把义比作熊掌,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,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“舍生取义”的主张。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。
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。
其一,“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”这几句论证说:生命是我珍爱的,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(指义),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厌恶的,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(指不义),所以有时对祸害(死亡)不愿躲避。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。
其二,“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?”这几句论证说: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,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!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,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(死亡)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!言外之意是:这样下去,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、卑鄙无耻了吗?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。
其三,“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”这几句论证说:通过这样的手段(指不正当的手段)就可以保全生命,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;通过这样的办法(指不正当的办法)就可以避免祸患(死亡),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。所以,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(指义),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(指不义);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,而是人人都有,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。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。通过论证,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。
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,更容易被人接受,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。“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”“箪”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,“豆”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,“呼尔”是大声呼喝着,“蹴尔”是用脚踢着。这几句说:只要得到一小筐饭、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,不能得到就要饿死,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,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,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,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。《礼记·檀弓》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:“齐大饥,黔敖为食于路,以待饿者而食之。有饿者,蒙袂辑屦,贸贸然来。黔敖左奉食,右执饮,曰:‘嗟!来食!’扬其目而视之曰:‘予唯不食嗟来之食,以至于斯也!”人厌恶,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。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,常人更不用说了。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。
在孟子看来,“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”,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,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。但是,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,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,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。
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。孟子指出,社会上确实存在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人。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,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。“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”是为了住房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、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?华丽的住房也好,妻妾的侍奉也好,朋友的感激也好,这些都是身外之物,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。那些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,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,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,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,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,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。孟子警告说:“是亦不可以已乎?”这种“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。
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,他不肯迁就,不肯趋附权势。他说:“富贵不能*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此之谓大丈夫。”(《滕文公下》)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,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,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,齐王托人挽留孟子,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,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,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。(《公孙丑下》)可见,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”,是有所为而发的,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。
从文学的角度来看,散文气势充沛,感情强烈,生动活泼,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,表现了孟子雄辩、善辩的才华。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,如:“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”本来,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,即“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”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,加强了气势,增强了感情,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、理直气壮。其次,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、生动有趣,孟子喜欢使用比喻,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,以“舍鱼而取熊掌”巧妙地比喻“舍生取义”,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。其次,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,如把鱼与熊掌对比,把生与义对比,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,把“乡为”与“今为”对比,这样互相比较,道理说得更加清楚,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,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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